第234章 用这儿给我暖手 (第1/2页)
欢欢不停的给大家展示自己的本领。
越表演,越自信,越高兴。
大家都特别捧场。
这种大大方方的小孩儿就是招大人喜欢。
陆明朝对着孩子招了招手:“好了宝宝,回来吧。”
欢欢是她的女儿。
不管孩子表演什么,她都爱看。
但是别人肯定不会像她一样喜欢她家孩子。
孩子表演的太多,叽叽喳喳的,别人也有觉得烦的时候。
欢欢跑向妈妈,仰着一张小脸问:“妈妈,宝宝是不是很棒?”
陆明朝:“当然啦,你在妈妈心里是最棒的。”
今天可把顾修远爽坏了。
闺女给他挣了一大把的面子!
顾修远把闺女扛在脖子上,抓着她的两只小手,高兴道:“老子的大宝贝闺女,你真给爸长脸!”
“一会儿想吃什么好吃的,爸爸都给你买!”
欢欢骑在爸爸的脖子上,特别高,是最高的小孩儿。
她毫不犹豫的说道:“我要和妈妈睡觉觉。爸爸睡小床,宝宝和妈妈睡大床。”
顾修远把她从脖子上抱到手臂上,照着她的屁股轻轻打几下,“美得你。你妈是我的!”
欢欢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看向妈妈。
爸爸铁石心肠,只有妈妈心肠软。
她太知道找谁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了。
陆明朝哪里舍得拒绝女儿的任何要求,满口答应下来,“好,今天宝宝就跟爸爸妈妈一起睡大床。”
欢欢对着爸爸抛了一个得意的小眼神。
耶,宝宝赢啦。
“妈妈妈妈,我最爱妈妈了。”
一家人去百货店买了菜和水果。
顾修远给孩子分了一袋子不重的东西让她拿着。
他的教育理念是孩子就要从小跑腿。
孩子好使唤的年纪就这么几年,现在不使唤一下,等她开始叛逆了,哪里还能使唤的动?
小小的劳动力,不用白不用!
家里的水龙头坏了,顾修远娴熟的修理。
陆明朝和顾尽欢蹲在旁边看他是怎么修的。
“闺女,把老虎钳子给我拿过来。”
“好。
“再拿一卷胶布过来。”
“爸爸,给。”
欢欢精力旺盛,跑来跑去听从爸爸的安排。
顾修远打开水龙头开关,水流顺畅的流出来。
“媳妇,我厉不厉害?”
陆明朝很崇拜自家男人,不管什么东西坏了都能修好。
“厉害。”
她男人太会过日子了!简直是全世界最能干的男人!
女人对男人的喜欢,一部分来源是崇拜。
顾修远个子又高,身体又壮,什么活都能干!
尤其是村里山上冲下来一头野猪那次,他和几个男人制服了暴怒的野猪。
当时,真的可勇猛了。
男人喜欢女人对自己的崇拜。
女人的崇拜能极大的满足男人的自尊心。
普通男人可能会谦虚的摆摆手说:“害,小事儿。”
顾修远完全不知道谦虚两个字怎么写。
别说媳妇崇拜他了,哪怕是稍微夸一句,他都得意的要命。
“你男人就是这么厉害!”
欢欢跳起来顺着爸爸的腿往上爬,把他当成一个爬上爬下的楼梯。
“爸爸好厉害!超级无敌的厉害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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