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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 前日今朝

第十七章 前日今朝 (第1/2页)

旭日东升,金色曙光和往前六十年一样,洒在了阳山之上。
  
  早起的门徒,已经迎着海风站在石崖上,打坐扎马步练起了功法。
  
  而六十年如一日,每天都坐在崖壁下钓鱼的哪位长者,却罕见的缺了席,以至于在海边驻留的海鸥都产生了几分疑惑。
  
  阳山南侧有栋背山面海的竹舍,历经甲子岁月整体都发黄了,不过院内整洁干净,院子旁边有块小菜地,屋外还用绳子穿着几条风干的鱼儿,看起来就像是个海边渔民的居所。
  
  此时竹舍的房门打开着,身着武服的奉官城,站在中堂下的灵案前,对着一尊牌位上了炷香,而后便从灵案前捧起了一把老剑。
  
  剑长三尺,剑鞘尾黑青色,黄铜铸成的剑格上,刻着阴阳鱼,年岁太久又受香火浸染,已经发黑,整体看起来更像是镇宅摆件儿,而非一位武人的兵器。
  
  卞元烈身着麻袍站在门口,虽然已经九十多岁,但神态却如同谦逊学徒,见此明显有点疑惑。
  
  毕竟奉官城自横空出世起,就是无敌之姿,拳脚出神入化,虽然也用兵器,但自己并不带,身边有什么用什么,什么也没有,撕一截袍子,也能打的对手找不着北。
  
  卞元烈瞧见奉官城拿件儿兵器出来,不免好奇问道:
  
  “奉先生还有兵器?没见您用过呀。”
  
  奉官城来到门前,借着晨曦打量手中剑:
  
  “江湖人岂会没兵器,出山后没人值得拔剑罢了。再者这把剑也不是我的,是领路的前辈所留。”
  
  “您还有师长?!”
  
  “武人天赋再高,也得有人领路,哪有人生下来无所不通。不过也不算师长,只是带我入门的前辈。”
  
  “哪位神仙这么霸道,能带出您这样的神仙?”
  
  奉官城目光放在黑青色剑鞘上,并未回应这个话题,思绪却回到了第一次见到这把剑的时候。
  
  那是大燕长宁四年,他十六岁,当时执政的还是燕承帝,接近王朝末期,但并未彻底衰败,正处于局势动荡、群雄跃跃欲试的阶段,西北王庭也才刚刚建立。
  
  而他当时并非武人,也不叫奉官城,只是个梦想考上秀才的穷酸书生,可能天赋绝伦,但没有发现千里马的伯乐,又想着‘万般皆下品、惟有读书高’,根本没和江湖扯上关系,唯一与众不同的地方,就是身体健朗力气比较大而已。
  
  常言人无完人,奉官城武道天赋称得上冠绝古今,但读书的天赋确实平平,从九岁参加县试,考到十五六岁都没混到秀才名号,举人进士什么的更是遥不可及。
  
  察觉到功名无望的他,当时还匿名写诗骂过朝廷,因为实在考不中,就效仿古时先贤,开始游山玩水散心,看能不能开悟。
  
  结果不曾想这一走,就一脚踏入了纷乱江湖!
  
  记得那是十六岁的一个夏天,他在邬江一代游山玩水,夜间乘船前往邬州城,半途发现江边不对劲。
  
  因为好奇,他跑到附近打量,结果发现江边飘着個女子,还没死透,那女子就拿着这把剑。
  
  他把那女子救了回来,帮忙治伤,事后得知女子是玉虚山的人,在追杀邪魔外道,但被一个隐世魔头给打伤了。
  
  他当时不过十六岁,因为女子相貌很是漂亮,性格也非常和善温柔,彼此接触一段时间后,就和正常少年郎一样,有了个梦中人。
  
  但可惜那女子比他年长很多,只愿意收他为徒,不愿意跟着他走。
  
  他为此追到过很多地方,甚至跑到玉虚山赖着不走,还被同样年幼的老掌教打过一顿。
  
  但女子是修道之人,态度非常坚决,到最后都没能得偿所愿,在他二十岁那年,女子就消失了,去了哪里他不清楚,但走之前给他留了一封信和这把剑。
  
  信上说这辈子彼此无缘,告诫他要走正道行善积德,他很有天赋,只要能端正言行刻苦上进,往后说不定能再见面。
  
  奉官城当时肯定不信,只以为女子弃他而去了,就想方设法寻找,甚至用过一些比较上不得台面的法子,想把女子逼出来,但可惜毫无音讯。
  
  等到了二十三岁,他明白女子真的离开了这方天地,也猜出女子去了那里,从那时起,他才真正成熟起来,开始刻苦练武,心中也慢慢有了‘道’。
  
  虽然起步太晚,但习武和考秀才相比,实在简单太多了。
  
  他从寻常武夫到击败第一个大宗师,只用了两年,从大宗师到南朝第一人,也只用了两年。
  
  三十岁后他对敌不再出双手,四十岁后未再退半步,五十岁时已经在南北江湖独占一档,傲视人间无对手,只要他在云安站着,数十万义军都不敢踏入云州半步,可以说自‘奉官城’这个名字出现在江湖上起,他就没感受到过压力。
  
  他之所以会去云安落脚,接受朝廷的封赏,是因为他是读书人出身,终究怀着‘学得文武艺、报与帝王家’的念想,也想遵从女子的叮嘱,报效朝廷做些利国利民的事情。
  
  但大燕末年,他看到了朝廷昏庸与百姓积怨,慢慢对往日所行之举产生了怀疑,最终做出了‘背信弃义’之举,没有帮大燕抵挡义军,而是选择退出江湖,来了这阳山隐居。
  
  退出江湖,确实是出于食大燕俸禄,却没施以援手的愧疚,但在这里画地为牢一甲子,也不全是因为愧疚,毕竟他完全可以以死谢罪。
  
  之所以不死也不走,是因为当年打伤女子的人,至今还活在世上,也因为那句——我走后,不知世上几人成妖、几人成魔!
  
  那女子一辈子的时间,都是在暗中寻找人间孽障,不让山上污秽流到山下俗世之间。
  
  女子走之前,把这个责任交给了他;而他走之前,自然也得把这个担子交给后人。
  
  他不知道那女子,等他出现等了多少年,但他确实是在这等了整整一辈子,见过无数崛起又夭折的天骄,才等到一个有可能接替的人……
  
  ……
  
  卞元烈站在跟前,瞧见奉老先生看着剑默然不语,想想抬手准备在剑鞘摸一下。
  
  啪~
  
  结果就和小屁孩乱碰,被长辈教训似得,手背挨了下打。
  
  卞元烈连怎么挨的打都没看清,连忙把手缩回去,询问道:
  
  “奉先生怎么回忆起过往来了?夜惊堂来了,准备退位让贤不成?”
  
  奉官城收起佩剑,抬眼眺望无尽沧海:
  
  “江湖地位是靠拳头打的,不是别人让的,‘天下第一’都需要别人禅让的人,有资格和老夫相提并论?”
  
  “倒也是,那夜惊堂这次怕是悬了……”
  
  ……
  
  ——
  
  与此同时,官城内。
  
  昨晚黑白无常在七玄门现身,解释傅桐生的死因后,天南江湖人嗅到了不同寻常的意味,待到天亮,官城的武人明显多了一些,连周边山野和海面上,都出现了江湖人的行迹,街巷间讨论声更是不绝于耳:
  
  “夜大阎王是不是来了?”
  
  “不清楚,不过迟早会来,先把位置占着肯定没错。”
  
  “刚才有人说在西街瞧见了蒋札虎,真的假的?”
  
  “蒋札虎算什么,听凃州那边的人说,孙老剑圣都来了,没露面罢了……”
  
  “这群高人消息是真灵通。”
  
  “这不废话,江湖制霸的人物,谁没点人脉……”
  
  ……
  
  城内一家客栈里,骆凝和青禾尚在房间里休息。
  
  薛白锦心里装的事情太多看,不怎么睡得着,天没亮就醒了,此时头戴帷帽在小街上缓步行走,倾听着各种江湖消息,也思考着往后该何去何从。
  
  云璃和夜惊堂,明显是两情相悦了,接下来肯定得谈婚论嫁,而她这做错事的师父,也该悬崖勒马,彻底忘却过往种种。
  
  但正如酒馆的女长辈所说,她犹豫到现在,就说明已经情根深种,划清界限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。
  
  现在都割舍不了,等到孩子生下来,彼此有了感情系带,那就更没法割舍了,哪怕她再不想,用不了多久还是会做错事。
  
  到时候云璃已经是媳妇了,她这当师父的,偷吃被发现……
  
  “唉……”
  
  薛白锦性格本就比较孤冷,不太会处理感情问题,此时满心迷茫,也不知往后该如何是好了。
  
  “娘,我要这个~”
  
  “都给你买一堆了,你也不玩,走吧。”
  
  “不,我就要嘛……”
  
  ……
  
  正行走间,街上传来了交谈声。
  
  薛白锦转眼望去,可见街边有个小摊位,架子上挂着拨浪鼓、小木剑等物,一个小丫头站在架子前面,眸子亮晶晶的望着各种玩具,身后则是个江湖装束的妇人,双手叉腰满眼无奈。
  
  因为江湖无常,带着子女走江湖的人不算多,但官城相当于安全区,有奉官城压在头顶上,没人敢在此地为非作歹,带着孩子跑来见世面的江湖人还不少。
  
  薛白锦孤身站在街边,打量了片刻后,手下意识摸了摸肚子,应该是想到了以后带着闺女逛街的场景,心头确实复杂,但不止为何,又感觉这场景挺幸福的。
  
  在街边等了片刻后,小丫头心满意足拿着拨浪鼓,在‘叮咚’声中蹦蹦跳跳离开。
  
  薛白锦想想也走到了架子前,拿起上面的红色拨浪鼓,来回摇了两下。
  
  叮咚叮咚~
  
  摊主是个老妇人,见状笑道:
  
  “给孩子买的?娃儿多大了?”
  
  “……”
  
  薛白锦红唇微动,显然不好回答这个问题,便想说随便看看。
  
 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,她还没说话,背后就传来一道清朗嗓音:
  
  “刚怀上,先买点回去准备着。”
  
  “哟~那恭喜了……”
  
  ?!
  
  薛白锦浑身一震,初以为听错了,但转眼打量,却发现一张阳光俊朗的脸颊,就在身边不远处,正抬手挑选玩具,就和一直都走在跟前一般!
  
  “你……”
  
  薛白锦此行可是偷偷跟出来,并未告诉夜惊堂,此时在大街上忽然被逮住,还在这里挑选婴幼儿用品,脸上如何挂得住,反应过来,扭头就想走。
  
  “诶!”
  
  夜惊堂连忙把冰坨坨拉住,先给钱买了个小拨浪鼓,而后才走在跟前,询问道:
  
  “你什么时候过来的?凝儿和青禾呢?”
  
  薛白锦帷帽下的脸颊明显红了,但神色却颇为冷冽:
  
  “和你没关系,我只是回南霄山,顺便来这里走走。谁让你找过来的?”
  
  夜惊堂也没专门找,而是方才船到了官城,在江边停泊,他第一次来好奇,就站在甲板上打量,结果这一看,就发现那么大个冰坨坨,在人山人海之间孤零零闲逛。
  
  此时发现冰坨坨被逮住不高兴了,夜惊堂解释道:
  
  “我也没想打扰,就是来见世面,意外撞见了……”
  
  街上人来人往,薛白锦和夜惊堂拉拉扯扯,明显有点不好意思,便转身把夜惊堂带进了巷子里。
  
  夜惊堂好久没见坨坨,心里可思念坏了,眼见到了人烟稀少之处,手自然就想往腰上放。
  
  但可惜的是,薛白锦进入巷子后,便转过身来,把夜惊堂手摁下去,眼神严肃:
  
  “夜惊堂,你到底什么意思?”
  
  夜惊堂隔着帷帽纱帘,也看不太清冰坨坨的神色,有些茫然道:
  
  “我就抱一下……”
  
  薛白锦微微吸气:“你已经和云璃两情相悦,就不该在对我起杂念,伱明白吗?”
  
  夜惊堂知道是不太应该,但孩子都有了,他总不能不要冰坨坨吧?当下和颜悦色搂着肩膀行走:
  
  “我正想说这事儿来着。”
  
  薛白锦本想扭肩,但听见这话,又停了下来,跟着一起前行:
  
  “你想说什么?”
  
  夜惊堂觉得自己脸皮有点厚,但事已至此,也不能逃避,想了想道:
  
  “昨天晚上,我和云璃在船上……”
  
  “?”
  
  薛白锦哪里有兴趣听夜惊堂拱她白菜的细节,冷声道;
  
  “我知道你把云璃糟蹋了。”
  
  “啊?我没糟蹋……”
  
  “那还不算糟蹋?”
  
  夜惊堂仔细想了想,其实也算糟蹋了,当下还是点头:
  
  “我当时睡着了,也不知怎么就……”
  
  薛白锦眼神微冷:“你自己说,接下来准备怎么办?你要是赶愧对云璃半分,休怪我不记往日情分。”
  
  夜惊堂轻叹道:“云璃让我向你提亲,嗯……”
  
  ?
  
  薛白锦微微愣了下,继而就把搂住肩膀上的手推开,保持了些许距离:
  
  “云璃对你有意,你也喜欢云璃,彼此结为良配,本就是好事,我自然不会反对……”
  
  夜惊堂知道冰坨坨不会反对,但他显然不会小富即安,又转过身来,双手扶住肩头: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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