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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书库 > 你好,神秘法医[福尔摩斯] > 13 Chapter13

13 Chapter13

13 Chapter13 (第2/2页)

人群容易看到分拣室门口的情形,今天没发现谁鬼鬼祟祟地出没。
  
  由这推测,炸.弹更可能是通过气动管道进入分拣室。
  
  克莱长官看向麦考夫,“你怎么看?”
  
  麦考夫说得果断,“我认为在场的所有人都不会亲手搓出一个炸.弹盒。”
  
  众人听了无不感动,果然是麦考夫·大好人·明辨是非·聪明绝顶·福尔摩斯。
  
  别看麦考夫平时喜欢安静,从不与大家一起在电报线上闲聊各种绯闻,但到了关键时刻就成了力挽狂澜的英雄。
  
  麦考夫微笑,有的实话很伤人,他的回答其实与同事情谊毫无关系。
  
  在推演出炸.弹装置的设计图时,基本排除了外交部同事们亲自制弹。是出于客观到不能客观的原因,因为这些人的能力不行。
  
  以三年来对众人的了解,有一个算一个包括克莱长官在内,都没脑子能搞出复杂的机械装置。
  
  非要打破砂锅问到底,在场的谁嫌疑最大?
  
  麦考夫只能提名一个人——他本人。
  
  绕了一圈,嫌疑人竟是我自己,还能不能更滑稽。
  
  不过,请注意他语言的严密性。
  
  无法亲手制作与不找人合作是两码事,他的回答没一个字保证不明嫌犯没有同伙。
  
  克莱长官快速阅览了麦考夫的初步调查结论。
  
  目前可以大致排除有内鬼,但同时确定一件事,白厅内部办公的一些细节被无意中泄露出去了。
  
  麦考夫在报告中提到一个疑点。
  
  17:55,选择这个时间引爆,是不是不明嫌犯故意等大家全都下班了?
  
  是投弹者不愿伤人,还是第一次作案不够熟练,要预留足够时间逃走?
  
  在下班后发生爆.炸,从案发到召回事务官开展调查至少有两小时的时间差,能让不明嫌犯更顺利地脱身。
  
  克莱长官看向众人,“今天先到这里,诸位回家后再仔细想想是否接触过任何可疑人或事。你们提供线索是给自己帮忙,早日找到真相对谁都好。
  
  我的本事是有限的。案子拖得久了,就不再是今天这样部门内自检,内阁肯定会插手。到时候,谁都别想好过。”
  
  瞎说什么大实话。
  
  事务官们在沉闷的气氛中打道回府。
  
  麦考夫是最后一个走的。
  
  他被克莱长官塞了一箱“口供”,是同事们之前的自述材料。
  
  “不多废话,我只再说两句。”
  
  克莱长官:“你不是法官,不必考虑证据的科学性是否被法庭承认。只需找到凶手,不论用哪种手段。”
  
  不说更远,就说欧洲范围内,各国法庭对哪些证据是有效的定义不同。
  
  仅从对解剖尸体的接受度就能看出端倪,法国远早于英国批准多渠道的合法解剖尸体来源。如果连解剖也不被允许,要怎么证明一个人的真实死因?
  
  同理,一种新的侦查鉴定方式想被英国法庭承认,不是谁扯嗓子喊一句就行的,必要经历复杂的程序审议。
  
  麦考夫点头。他懂,自己只负责找到不明嫌犯。
  
  如何在法律程序上进行定罪,交给克莱长官去操作。
  
  *
  
  *
  
  翌日,周六。
  
  黄昏时分,天空阴云密布,今夜预计有雨。
  
  莫伦告别雷斯垂德。
  
  一顿下午茶,她获得了伦敦帮派分子常用标记符号的部分信息。
  
  以雷斯垂德的巡街经验,见过一些街头标记。不同帮派内部约定俗成,不愿轻易对外透露标记含义。
  
  苏格兰场却多少了解一些内幕,但通常情况是视而不见,除非帮派分子引起严重的公共安全事件。
  
  莫伦询问「S」与「→」的含义。
  
  雷斯垂德知道三个帮派的三种解释。
  
  “S”:尽快动手、周末行动、屋里有狗。
  
  “→”:轻易进入、准备动手、注意障碍物。
  
  这些含义有的明显相互矛盾,因为下定义的人不同。
  
  在苏格兰场的记录中,罗伯特街以往没被标记过,至少三十年来没有相关报案记录。
  
  莫伦琢磨着路灯上的符号。
  
  一个“S”与两个“→”,硬要往已知含义上解读也不是说不通,但更有可能是其他的未知含义。
  
  以“S”为例,下定义不是乱下的。
  
  S是表示「开始」、「周日」的单词首字母,所以有了“尽快动手”、“周末行动”的意思。而说“屋里有狗”,是将S看成一根遛狗绳。
  
  莫伦大胆假设,做标记的人是在观察着罗伯特街44号有几个人出入。
  
  路灯标记例的“S”指代单词佣人的首字母,一个“S”,是只有朱莉一个佣人。
  
  两个“→”就像是拿着两把剑,说的是两位保镖。
  
  一共三个符号,与帮佣朱莉、两位护送她晚归回家的保镖从人数上对应了。
  
  按照这个逻辑,标记者还会再来。
  
  莫伦离开伦敦一个多月,现在她回来了,路灯上该添新符号。
  
  那么是谁留的符号呢?
  
  莫伦与雷斯垂德喝下午茶之前,先去街坊邻居家闲聊了一会。
  
  与朱莉描述一致,邻居们也没人发现过去一个月多出现陌生鬼祟的身影。
  
  再看朱莉与两位保镖进出44号的时间点,多是在天黑前后。
  
  做标记的人要观察这一幕,说明当时就在附近,但又完全不被街里街坊怀疑。
  
  这人必是熟面孔,接近路灯的行为更是自然而然。
  
  ——点灯人。
  
  莫伦想起这种看似不起眼的职业。
  
  点灯人,点街灯。最初是点蜡烛,后来点灯油。
  
  等到19世纪初,伦敦街头安装煤气灯,要用一根长杆伸入灯罩点火灭火。
  
  再后来升级了机械开关,可仍要人工维护运作,启动与关闭某片街区的煤气灯。
  
  点灯人每天会在日出与日落时分出没,他们接近路灯是再寻常不过的事。
  
  罗伯特街的点灯人,人称“秃头阿尔”,在这里干了两年。
  
  除了点灯,他还在郊野的一家农场里做活。一直挺勤快,没传出有偷奸耍滑的行为。
  
  标记者是阿尔吗?
  
  莫伦加快回家的脚步,就看这两天的情况。
  
  夜色渐暗,又到了该亮起路灯的时候。
  
  阿尔和往常一样打开街灯开关。
  
  开始从头到尾走一遍他负责的街区,确保街上每盏路灯都亮了。
  
  与往常不一样的是,在进入罗伯特街后,他开始四处张望。
  
  走到44号附近,左看右看,确定人行道上没人。蹲下,右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碎石子,伸向路灯底座。
  
  这个时候,阿尔从背后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。
  
  像是问晚饭吃了吗,她问:“阿尔,你打算给海勒小姐画哪个符号?”
  
  阿尔被聊家常的语调迷惑了,居然脱口而出给了回答。“字母「H」。”
  
  慢一拍,发现不对!
  
  是谁在问他?
  
  走路都没声音的吗?!又怎么会知道他要做标记?
  
  “鬼啊!”
  
  阿尔尖叫出来,以为是被鬼盯上了。
  
  下意识回头确认,回头看见来人居然是莫伦,更是傻在当场。“您、您、怎么是您啊?”
  
  莫伦:“这该是我来提问,怎么是你?你收了谁的钱,来这里做标记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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